關于貫徹落實《建筑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質量安全責任六項規定》的通知
中建監協【2015】24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建設監理協會,有關行業建設監理協會(分會、專業委員會),各專業分會:
2015年3月6日,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了《建筑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質量安全責任六項規定(試行)》(附后)。為了全面貫徹總監六項規定,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要立即組織宣貫總監六項規定,并落實到每一家監理企業、每一個監理項目。
二、要組織開展所有在建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培訓和考核總監六項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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